数据被视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资产,不容忽视。
投入小,烦恼随之减少。
2023年3月16日,工信部、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《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该通知明确了以城市群为试点单位,通过多场景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降低成本,进而推动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。
据悉,这三大部门将通过“揭榜挂帅”的形式,挑选基础产业雄厚、应用场景丰富且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的城市群,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,科学而有序地探索氢能的商业化应用路径,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,促进氢能产业链的整合发展。
根据《通知》,到2030年,城市群氢能将在多个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,终端氢气的平均价格将降至每千克25元以下,部分优势地区甚至有望降至15元;预计到2025年,燃料电池汽车的保有量将达到10万辆,并在此基础上翻倍。通过扩大应用规模,将推动氢能的技术、工艺和装备创新,助力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,以支撑全面实现绿色转型。
工信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中国的氢能产业已经实现了从起步到突破的飞跃。预计到2025年底,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将接近4万辆,目前加氢站的建成数量以及加氢能力已位居全球第一,绿氢的年产能达到约25万吨。本次试点的实施,将有效解决氢能应用场景少、价格高和储运困难等问题,推动氢能产业进入新的规模化发展阶段。
《通知》中明确指出了六大试点任务。
- 燃料电池汽车:重点发展氢能高速公路和氢能走廊,推动中重型车辆和冷链物流的规模化应用,并探索在公交、网约车等领域的应用。
- 绿色氨醇:提升绿色氨醇的技术经济性,创新生产技术并扩大下游消费渠道,禁止用绿色氨醇的名义建设煤基项目。
-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:逐步用可再生能源制氢取代现有的化石能源制氢,并鼓励氢储运基础设施的布局。
- 氢冶金: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工艺的转变,利用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,建设低碳冶金装置。
- 掺氢燃烧: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的高品质热源,与天然气等燃料结合,逐步增加掺氢比例。
- 创新应用场景:探索氢能在铁路、船舶和新型储能等多场景的应用。
奖励金额上限不超过16亿元。
在奖励标准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中央财政将以“奖代补”的方式给予城市群资金支持,具体标准将依据各场景的实际应用情况设定。每个城市群的试点期为四年,期间奖励金额上限为16亿元。地方政府应确保这些资金用于支持氢能的综合应用,而非用于平衡预算或偿还债务等其他用途。
《通知》中还指出,城市群要充分利用奖励资金,降低氢气成本,并使优惠政策实际惠及终端用户。
在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要求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,各城市的牵头单位需在30天内总结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,并编制自评报告,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。
三大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城市群的绩效进行评价,并通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出具报告。根据评估结果,预先拨付部分奖励资金以支持实施。在试点结束后,依据整体绩效进行资金清算。
最后,任何已接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将不再重复申请该试点的奖励资金。

